<strike id="m46mu"></strike>
    <code id="m46mu"><small id="m46mu"></small></code>
  1. <center id="m46mu"><em id="m46mu"><p id="m46mu"></p></em></center>
    1. <big id="m46mu"><nobr id="m46mu"></nobr></big>
    2. <center id="m46mu"></center>

        <th id="m46mu"></th>

          <th id="m46mu"><address id="m46mu"></address></th>
        1. <code id="m46mu"></code>

          <strike id="m46mu"></strike>
          1. 登錄|聯系我們|法律聲明|留言反饋|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服務熱線:0735-4499513

            新聞中心

            企業榮譽

            產品中心

            聯系我們:
            地 址:湖南桂陽縣寶山路30號
            電 話:(0735)4499513
            傳 真:(0735)4410849 4499513
            郵 編: 424402

            當前位置:首頁>> 廉政建設>> 制度薈萃>> 正文


            湖南寶山有色金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內部審計管理辦法

            2012-9-11 10:27:55 點擊數:8038

            ?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工作,提高審計工作質量,促進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發揮內部審計工作在促進企業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和分、子公司均應依照本辦法接受審計監督。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內部審計,是指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和內部審計人員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公司規章制度及有關文件規定,對公司及所屬單位、部門和分、子公司的財務收支等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獨立監督和評價的活動,以促進管理提升和實現經濟目標。

            第二章?? 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

            第四條? 公司設立審計部,與監察部合署辦公。在總經理領導下,依照本辦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

            第五條? 審計機構應依據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依法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部門、單位和個人的干預。

            第六條 ?審計機構根據審計工作的需要,有權調動公司范圍內的審計資源,配合開展審計工作;必要時,可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審計事項。

            第七條? 審計人員應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應的專業技能,熟悉公司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程序。

            第八條? 審計人員應遵循職業道德規范,在實施審計程序時,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和謹慎性,不得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等。

            第三章?? 審計職責

            第九條? 審計機構對公司各單位、部門及分、子公司的以下事項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一)依據審計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制訂年度審計工作計劃;

            (二)參與公司財務審計及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審計其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準確性;審查其有關經濟活動的成效率和有效性;

            (三)對內控制度建立及執行的有效性進行評審,促進完善內控制度、規范辦事程序;

            (四)對公司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或重要經濟崗位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為公司領導與相關部門提供考評依據;

            (五)檢查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管理制度和規定的執行情況,促進保持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六)對重大招投標、租賃、擔保等經濟合同簽訂、執行等事項進行事前事中審計監督;

            (七)對公司基本建設(包括大修、技改)預算執行和竣工決算情況:審計工程的預、決算;核實工程造價;審查工程款支付情況和基建工程質量及效果;

            (八)開展重大資產處置的專項審計,防止公司資產流失;

            (九)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對管理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審計調查,提供管理建議;

            (十)公司決定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審計機構按照國家審計法規和公司財會審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負責擬訂項目審計計劃,負責對所有涉及的審計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做好有關審計資料的原始調查和收集、整理、建檔工作,按規定保守秘密和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對其出具的審計意見、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公正性承擔審計責任。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上級審計部門和外部審計機構對公司的審計業務。

            第四章? 審計權限

            第十一條 ?審計機構享有如下權限:

            (一)要求報送資料權:享有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要求及時、完整報送與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有關的生產、經營、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及其執行情況、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的權力;

            (二)檢查權:有權檢查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活動的資料(會計憑證、報表、會計軟件)文件;有權到現場勘察實物等;有權調動有關的計算機系統及其電子數據和資料等;

            (三)調查取證權:有權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

            (四)建議處分權:有權就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向公司有關部門以及被審計單位反映并建議采取相應措施,同時對審計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有建議要求追究責任的權力;

            (五)通報批評權:有權對違法、違規行為和造成損失浪費的單位和人員以公開形式通報批評。

            第十二條 ??審計人員依法履行審計職責行使審計權限時,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人員執行審計任務,不得借故打擊報復審計人員。

            第五章? 審計程序

            第十三條?? 審計機構依據公司相關要求,編制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年度審計工作重點,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遇有特殊情況,可適當調整審計工作計劃。

            第十四條?? 根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對象(被審單位),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實施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 審計方案的編制依據;

            (二)??????? 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及基本情況;

            (三)審計的方式、目標、范圍、內容、重點、實施步驟及計劃工作時間;

            (四)審計小組名單及其分工,明確項目負責人;

            (五)編制日期、審計人員簽名。

            第十五條 ?審計機構應當在實施審計前五個工作日內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同時送達需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清單、審計承諾書并取得審計文書發送回執,特殊情況可以在審計實施時送達。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各項準備工作。

            第十六條? ?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充分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實施審計時,應進一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情況;通過檢查、監督盤點、調查、談話、計算和分析性復核等方法收集審計證據;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進行查詢了解,取得證明材料,做好審計記錄;在對審計證據、審計記錄進行研究和篩選后,形成審計工作底稿。

            第十七條 ??審計項目小組在審計實施結束后,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結論與建議,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審計概況包括審計的立項依據、目的、范圍、重點和標準等;

            (二)審計依據;

            (三)審計結論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活動和內部控制所作的評價;

            (四)審計建議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的改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建議。

            第十八條 ?審計報告經集體討論、審核定稿后,審計人員應填寫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送交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

            第十九條? 被審計單位應在接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審計小組提出書面意見,規定期限內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審計小組應對被審計單位提出的意見審查,進一步核實情況,作出說明,并根據所核實的情況對審計報告做必要修改。

            第二十條?? 出具正式的審計報告(經被審單位簽字),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商議,下達審計決定或結論。督促有關單位、部門認真執行。

            第二十一條 ?審計項目終結后,審計人員應按審計檔案管理規定將審計資料整理歸檔。審計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結論類文件資料。主要是審計報告及審計業務會議記錄、審計說明材料、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書面意見等審計報告形成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相關文件資料。

            (二)證明類文件材料。主要是被審計單位簽字確認材料、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等。

            (三)立項類文件材料。主要是單位下達的開展審計工作的文件、與審計事項有關的領導批示、審計實施方案及審前調查記錄等相關材料、審計通知書和審計數據資料調去通知等。


            第六章? ???

            第二十二條 ?對于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嚴格遵紀守法、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或挽回經濟損失、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審計機構可給予通報表揚或提出獎勵的建議。

            第二十三條? 對于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成效的內部審計人員,應當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于審計中發現的違反國家財經法規、違反公司有關制度,以及未經集體討論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單位或個人,公司將根據審計機構的建議,視情況對其做出以下處理:

            (一)??????? 通報批評;

            (二)??????? 糾正違紀行為;

            (三)??????? 追還被侵占、挪用的資金;

            (四)??????? 收繳非法所得;

            (五)??????? 行政處分。

            對違規違法原已授予榮譽稱號或實施獎勵的,應當建議給予撤銷或予以追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對于違反本規定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泄露秘密、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審計人員,可視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給與其批評、經濟處罰直至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 ?對于審計人員提出受到打擊報復的申訴,審計機構應當及時向公司或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切實保證審計人員正常履行審計職責。

            第二十七條 ?對于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不配合審計工作、拒絕審計或者不提供資料、提供虛假資料、拒不執行審計結論的,應當向公司提出處分建議。

            第七章? ??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中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公司審計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se777,亚洲欧美综合婷婷在线观看,日本高清视频在线播放,秋霞影院a片